【“打黑功臣”们,你在重庆还好吗?】王立军获刑15年;唐建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郭维国获刑11年;李阳获刑7年;王智获刑5年;“美女检察官”么宁升职……
(来源:南都周刊)
王立军:获刑15年
2008年6月25日,时任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的王立军来到重庆,接替文强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在此期间,王立军在重庆掀起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打黑”行动。重庆市人大代表、重庆渝强实业董事长、巴南区第二富豪黎强,重庆市江州实业董事长、渝中区人大代表陈明亮,重庆民营摩托车制造业的“大哥”级人物龚刚模,万贯财务公司的陈坤志等陆续获刑。
2012年2月8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随后,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公开了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并滞留1天的事实。当年的3月2日,赵启正表示,王立军目前正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
2012年9月24日,王立军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项罪名判处王立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立军没有上诉,他在法庭上“真诚悔罪”。
唐建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唐建华曾在四川和重庆多个县区的公安局任职,1995年7月,唐被交流到南川市公安局任局长,在南川市的那几年,才真正让他在重庆警界崭露头角。
在南川公安局,唐建华经常走访当地党政部门,广交朋友,也给局里解决了一些问题。1996年,唐建华被四川省公安厅记三等功一次,并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严打”先进个人。
唐建华的一位前同事用8个字评价其在南川公安局几年的表现:“雷厉风行,厉害角色。”因在“打黑”中表现卖力,唐获得王立军认可。2010年2月28日,重庆打黑除恶阶段总结表彰大会上,唐建华被记一等功。第二天,唐升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同样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唐建华东窗事发。2012年8月13日,其因涉嫌受贿罪被重庆市检察院批捕。2013年2月,唐建华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3年4月,重庆市纪委披露,唐建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695万余元,收受礼金9万元,经市委批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批准“双开”后,该案进入二审,唐建华希望法院依法将自己改判为无期徒刑。
熊峰:警界奇才日子不好过
被王立军称为“警界50年难得一遇奇才”的熊峰,原是万州区民警,因手段残酷,有“万州熊”之称。2009年12月,091专案组民警熊峰等人从“涉黑”的重庆老板龚刚模处获得突破,龚反映了李庄教他编造刑讯逼供的情节。李庄获刑后,2010年2月28日,熊峰被记“打黑”一等功,提拔为沙坪坝区刑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
王立军落马后,曾受王青睐的“万州熊”熊峰的日子也不好过。2012年12月《瞭望周刊》记者了解到,一名曾代理重庆涉黑案件的律师透露,熊峰目前每天上班打游戏。
郭维国:获刑11年
2009年,重庆掀起打黑行动,郭维国被调往重庆公安局工作。他第一次为重庆人所认识,是在这年7月。当时他刚上任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不久,就破获了一起重庆市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与毒枭勾结制毒贩毒案件。
罗力被“拿下”后,郭维国曾痛斥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你彻底丧失了人格!”这句话也曾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内广泛流传。
2009年12月,郭维国被提拔为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局长。此后,他经常接受媒体采访,宣扬自己的“执政理念”,并多次提到要发扬红岩精神,当一名“红色警察”。2010年2月28日,郭维国被记“打黑”一等功。2011年1月,郭维国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就是这样一个声称要当“红色警察”的警界高官,却成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之一,2012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李阳:获刑7年
李阳是重庆“打黑”时从东北挖来的“人才”。2011年6月,时任重庆市刑警总队政委的李阳,因为替民工“讨薪”,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报道。由此,李阳迅速成为除恶治暴的“英雄”。当央视记者采访李阳时,他面对镜头慷慨激昂地说:“警察就是要镇得住坏人,帮得了百姓!”
同年8月,李阳被任命为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总队长。
然而,几个月之后,这位“英雄”就卷入到“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中来了。根据法庭审理,“李阳当庭认罪、悔罪,同时李阳未按郭维国的要求销毁关键物证,客观上为尼尔-伍德死亡案得以侦破起到重要作用”,因此他被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7年。
王智:获刑5年
王智,是原锦州市古塔区分局政委,亦是王立军的“学生”。2009年,王智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总队长时,参与了抓捕黑恶势力“保护伞”、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091”专案组,王智还曾任涉及资产数额最大的彭志民案专案组组长。2010年4月29日,王智等206名民警获“打黑英雄”称号。2011年,王智出任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常务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2012年8月,在“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中,王智因“未按郭维国的要求销毁相关证据,客观上也为尼尔-伍德死亡案得以侦破起到一定作用”,被法院列为从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么宁:“美女检察官”升职
重庆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期间,时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官的么宁表现突出。据重庆媒体报道,她带领全处办理涉黑案件9件共305人,占全市“打黑除恶”案件总数近一半。主办谢才萍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李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文强等人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因成绩突出,她先后荣获重庆市“百名榜样女性”、重庆市“十佳女检察官”、重庆市检察系统“十大检察职业道德模范”等荣誉,被重庆市检察院嘉奖两次、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6年,她获得了“全国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并获得了最佳论辩奖;2010年2月,她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卫士”称号;2011年,她获得2010年度“振兴重庆争光贡献奖”,成为10名城市英雄之一……
2012年3月23日,么宁被免去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2012年11月29 日,首届全国十佳公诉人论坛在北京开幕,本次论坛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等主办,么宁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并受邀做了《论出庭辩论的规范性要求》的发言。
据《南方周末》2013年1月25日报道,时任重庆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的么宁“压力很大”,其同事说:“她有什么办法,重庆市委主要领导喜欢她。”
(资料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环球人物、检察日报、正义网、南方周末、瞭望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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